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同时证监会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净资本规模、合规经营、净资本风险控制等指标和试点实施方案准备情况,择优选择优质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和市场状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从国外经验来看,在融资融券业务中,融资业务都占主要比重,对市场以及券商的影响相对较大,而融券业务规模则相对要小的多,如台湾市场的融资规模是融券规模的4-5倍,香港市场的卖空交易额仅占整个市场交易额的3-5%。对于国内而言,由于缺乏转融通金融机构为券商提供融资资金和融券证券,券商只能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来开展业务,这限制了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按照统计,截至2008年年底,29家创新类券商的净资本总额为1930亿元,这意味着融资业务能够给市场带来的新增资金大致在千亿左右,对市场的影响有限。
融资融券业务能为券商带来利息收入,增强券商的盈利能力。在美国,信用交易利差收入已经占到营业收入比重的7%,是券商交易佣金、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以外的第三大业务收入来源。另外融资融券业务也能增加市场交易量,有助券商交易手续费收入的增加。
股指期货对市场的中期趋势没有影响,这是已经达成共识的结论,但对市场短期趋势的影响,分析者仍有不同看法。从国外市场经验来看,在不同市场阶段和市场环境中,股指期货的推出对市场短期趋势的影响表现各异,很难得出统一的分析结果,整体来看影响不大。
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对券商股和期货股有一定利好作用,但对大盘蓝筹股没有什么实质性影响。机构投资者原本对以大盘蓝筹股为主的指数成份股就有着普遍配置,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的推出并不构成投资者再度大幅增持标的指数成份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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