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持股不超过49%的要求,出售了华夏基金51%的股权。不过在今年9月份证监会放开了内资股东持有基金公司股权的比例限制。
招商银行和
招商证券公告分别显示,两者交易完成后将分别持有55%、45%的招商基金股权。
招商银行和
招商证券是关联公司,招商局集团是
招商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招行第一大股东的母公司。
目前这一交易尚需要证监会、商务部等批准。
若交易完成,招商基金也因此成为银行控股的“银行系基金”,这一改变是否会带来销售策略上的变化还有待观察。此前大多数银行系基金在关联的银行销售产品都有较大的优势。
招商基金在一份通稿中说,调整后招商基金的股权结构更加稳定。
就在一年半以前,这样的交易还是与现行规定不符的。此前证监会规定,内资基金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49%。这使得全资拥有一家公募基金的路径被堵住。
但2012年6月份,证监会开始修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其中取消了“49%”的限制规定,但同时对主要股东持股超过50%的情况做出约束,其中包括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能经营与基金公司相同或类似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同时在董事会上,与主要股东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能超过三分之一。
这一规定在今年9月份正式发布,招商基金有望成为第一家单一股东突破49%的内资基金公司。
作者: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