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称为基金的机构须适用新基金法规定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基金频道 >> 基金动态 >> 文章正文

不称为基金的机构须适用新基金法规定

加入日期:2012-10-23 17:08:56

  法制网北京10月23日讯 记者席锋宇 新的证券投资基金草案明确,只要是采取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的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应当适用本法。

  原修订草案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其资产由第三人管理,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其资金募集、注册管理、登记备案、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参照适用本法。上次审议中,有的常委委员提出,采取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的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应当适用本法而不是参照适用。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

  此外,新的修订草案还对原来草案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以上信息为博客会员、合作方、加盟会员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04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