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蓝海市场。借助该市场,券商将尽快完善交易、托管清算、支付、投资以及融资五大基础功能。
场外交易三层结构
OTC的设计雏形目前已基本完成,其结构分为以
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基础的新三板市场、券商参与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券商自建的柜台交易市场。
相较新三板,区域性市场的门槛进一步降低,监管层日前下发的《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讨论稿)显示,券商参与该市场的硬性条件包括: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在区域性市场所在地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各项风控指标符合规定等。
“这相当于未设门槛,从新三板的实践来看,未来场外市场大规模扩容毋庸置疑。”
长江证券金融业分析师刘俊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区域市场挂牌的企业股东人数不能突破200人,这也成为与新三板市场的重要区别,如果股东人数超标,就必须转到新三板市场。
非标准化产品大行其道
除却区域性市场外,最为瞩目的当属券商自建的柜台交易市场方案。
“参照海外市场,未来场外交易的发展潜质可能超过主板,很多品种可通过这个市场交易,比如外汇、利率互换等产品。”国泰君安场外市场交易部总经理王大立向证券时报记者介绍说。
据了解,部分上报OTC市场建设方案的券商已提及投资债券、信托、理财产品、期货、期权、外汇和大宗商品等品种。“从产品设计上,场外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会有区别,比如交易所进行的是标准化产品交易,在OTC市场交易的则是围绕客户需求设计的创造性产品,即非标准化产品交易。”王大立表示。
据悉,目前,固收类产品有望成为券商首个引入OTC市场的交易品种。
柜台交易市场与区域性市场的互联互通也将成为新亮点。据了解,为了加快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监管层一直在进行区域性市场的验收工作。
“验收完成后, 区域性市场会基本形成联通网络,柜台交易市场也会根据交易标的特性设计联通机制。”上海某大型国有券商场外市场交易部负责人表示,“这就意味着,场外交易市场有可能进行全系统联网,交易标的可以在不同层次的场外市场流通转让。”
不过,这一目标距离实现尚有距离。在业内人士看来,场外市场的互联互通仍然有两大问题待解,即系统建设和风险管理。
私募债进入场外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已明确可以纳入到区域性性交易市场,未来私募债交易有望从主板交易所的临时交易通道转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监管层已经同意券商推荐自主承销的私募债在区域市场挂牌交易,但需在中证协备案。”齐鲁证券场外交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上述讨论稿,券商能以股权或私募债等作为投资标的开展资管业务。同样,通过券商代理参与区域性市场交易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是符合该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等,其产品是经监管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金融机构面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由此可见,未来部分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将主要面向区域性市场。
五大基础功能率先实现
事实上,场外交易市场正成为券商探索完善五大基础功能的创新试验田。据讨论稿内容,监管层同意券商可以为区域性市场提供托管、登记、结算等服务。
“这相当于认可了券商主办和参股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将助于区域性市场的金融创新,这也是此前预计的存、托管机制创新的信号。”刘俊表示。
部分券商上报的柜台交易市场方案中,也提出了根据产品契约或与客户的约定,自办产品的登记、存管、清算、估值等。例如,各券商推荐的产品由主办券商的柜台交易市场进行托管、清算、交收,并按照“货银对付”原则,对成交采用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方式进行交收,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封闭管理,存取款业务由客户通过第三方存管办理。
除托管结算外,围绕券商自建的OTC市场也已形成基本共识,即做市商制将确定被引入该领域,但此前讨论的集中竞价交易模式将不会被引入到OTC市场中。
据了解,目前比较多的方案是拟采用投资者委托券商代理买卖上柜股权、债券或理财产品份额的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的混合型交易模式。
广发证券设计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投资者双方协议报价和主办券商双边报价制度、区分特殊机构和一般合格投资者的灵活保证金制度、T+0、非担保交收等。
此外,
海通证券、中投证券等则在研究允许券商根据客户指令或根据与客户达成的协议,将保证金用于OTC产品的清算、第三方支付等。
作者:黄兆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