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闫晓虹)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16日首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允许设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自11月1日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施行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起,公募基金公司已可通过设立子公司来投资“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记者获悉,就在《暂行规定》实施当日,工银瑞信便作为业内首家基金公司向证监会正式上报设立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
据悉,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项子公司”)拟由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全资出资,目前专项子公司的相关工商登记程序正在办理中。根据证监会上述相关办法的规定,基金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可以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三大领域,打造更广义的投融资平台,有助于大力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作为中国国内首家成立的银行系基金公司,截至2012年9月末,工银瑞信资产管理总规模近1500亿元,已发展成为国内资产管理规模领先、风险管理严密的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获准设立,意味着工银瑞信已成为国内业务资格最为全面的基金公司之一,能够为广大投资人提供包括共同基金、企业年金、专户资产管理、QDII、全国社保境内及境外委托投资管理、RQFII及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等更全面的产品和服务,为探索和加快基金行业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做出贡献。(财经专线)
作者:闫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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