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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拟新增逾千亿RQFII额度

加入日期:2012-11-3 9:50:25

  同时考虑放宽RQFII投资股票比例

  有助于吸引境外人民币回流投资A股

  在海外密集路演以吸引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投资A股后,监管层又放风将吸引更多人民币资金回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证监会应香港方面的要求,将积极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进一步显著地提高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QFII的不同在于,这些机构的资金来源不是将境外美元兑换成人民币,而是直接使用境外人民币)的投资额度。据悉,此次香港方面希望RQFII额度能在现有的700亿元基础上增加1000亿-2000亿元,达到1700亿-2700亿元。

  上述负责人同时透露,内地和香港监管机构正在研究“基金跨境认可”制度,此举可在现有的QFII、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之外,增进内地与香港市场的交流合作。分析人士称,该制度或是RQFII制度的升级版,便利香港离岸人民币资金回流内地。

  在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方面,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正修改相关法规,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财务、规模等方面要求,取消净资产、融资额、净利润等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上市。

  另据新华社报道,对于部分媒体报道中的“郭氏新政”等提法,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一年来,证监会为适应市场改革发展需要,积极推进相关制度、规则的制定和修改,正式出台的规则、制度65件。证监会出台政策措施都是对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很多政策落实在前期已经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近些年来推出的政策措施是证监会既有工作的延续,同时也有一些工作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而相应安排,这些都是证监会本职工作所在,不能称之为“新政”。

  RQFII资格拟向银行保险开放

  据悉,10月29日下午,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会见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等香港方面金融监管人士,就两地资本市场相互开放与合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香港方面希望国内监管机构能够进一步扩大RQFII资格范围,放宽投资标的,并显著提高RQFII的额度,希望新增额度1000亿-2000亿元。

  中国证监会对此高度关切,积极协调。上述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就香港方面的诉求积极研究落实,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RQFII机制,扩大资格范围,允许中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机构的香港子公司申请RQFII资格,同时放宽投资比例的限制,增加股票投资的比例,提高产品的吸引力。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有23家试点机构获得RQFII资格和投资额度,大多数试点机构已经开始在内地证券市场进行投资,运作情况良好。很多香港金融机构对RQFII表示很大兴趣,希望内地进一步扩大试点RQFII试点范围。

  他说,过去有关部门只允许券商、基金在香港的子公司进行投资,下一步证监会将协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修改RQFII相关法规,允许更多香港金融机构,包括中资银行、保险公司在港分支机构申请RQFII,扩大参与机构范围,同时放宽RQFII投资比例限制,以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以前对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比例有要求,现在考虑放开限制,允许投资更多股权类产品。据透露,到今年9月底,有4只RQFII产品获得证监会批准,获批额度190亿元,其中有3只已经开始运作,累计汇入175.88亿元人民币进入内地证券市场。

  “RQFII的推出为香港人民币拓宽了投资渠道,有利于支持香港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上述负责人说,近期证监会也与香港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允许更多试点机构申请更多ETF产品。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监管部门已经批准了华夏恒生指数ETF和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指数ETF,分别在深圳和上海挂牌交易,证监会将继续支持相关机构开发更多ETF产品,积极研究发展双向跨境ETF。

  可查资料显示,2011年底,证监会和外汇局推出了RQF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国内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募集人民币基金投资境内市场,初期金额为200亿元。2012年4月,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了RQFII的额度,总额度达到了700亿元人民币。

  研究人民币回流新通道

  值得一提的是,在明确RQFII将提高额度大幅放宽机构及投资方面的限制外,上述负责人称,内地和香港监管机构正在研究“基金跨境认可”制度。

  据悉,基金跨境认可指允许境外基金公司向本地居民公开销售募集资金或海外资产管理公司在境内开展业务,对境外产品和机构开放本地市场。跨境认可是各国监管机构非常关注的内容,在欧盟区域内部就有这种相互认可制度,台湾地区也允许符合条件的海外基金在台湾公开销售。

  内地基金公司目前已经可以通过RQFII的机制在香港募集人民币产品。同时,内地居民则可以借助QDII管道投资香港市场。而基金跨境认可制度,则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两地资本市场的相互开放。

  该负责人指出,如果境内基金可以在香港销售,将有利于吸引海外资金投资中国市场,可以直接募集香港的国际市场资金投资内地资本市场,反之,香港批准的基金公司也可以到内地销售,投资于香港市场。

  “这是现有QFII和RQFII制度上的更高层次的进一步开放,有利于加强香港和内地市场的合作,我们将继续研究两地有关基金互认的技术问题,为真正实现基金互认创造条件。”这位负责人说。

  对此,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尚不清楚跨境认可制度是否需要受到RQFII和QDII制度的额度限制,但结合人民币仍未自由兑换,这种制度对于内地而言,可以称得上是RQFII制度的升级版本,这一制度可以为更多国际资金通过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进入中国提供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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