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银行、青岛银行等在内的23家中小银行在北京签署协议成立了风险合作基金。据悉,参加风险合作基金的各家银行均以认购份额的方式注资,1个份额为1亿元人民币,目前整个合作基金拥有30个份额。根据协议,当参与基金的银行发生危机时,可在其缴纳金额的50倍范围内获得合作基金的救助。这意味着,如果用足50倍空间,那么这一合作基金就能够提供最高达1500亿元的救助额度。
实际上,中国目前尚没有银行破产的先例,一旦银行发生危机,最终还是由政府买单。对此,参与该基金的金融机构高管普遍表示,希望未来能够通过风险合作基金,实现从政府救助到市场化救助的转变。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在这23家参与基金的银行中,城商行占据绝大部分。参会的一位城商行高管坦言,“现在横在城商行面前有四大问题,一是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导致存款增长乏力,贷款需求不足,这很快将反映在中小银行的经营监管指标上;二是监管部门对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出更高要求,客观上说,中小银行难以承受巴塞尔协议III带来的调整;三是城商行的监管政策摒弃了发展全国性银行的理念,未来要求向区域性、社区型的特色银行转变;四是市场竞争激烈,大批银行将越来越多将小微企业服务和三农服务作为重点,小银行竞争压力倍增。”
同样,业内人士也普遍认为,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脱媒以及监管政策趋严等外部风险加剧,中小银行发展将遭遇冲击。“由于部分中小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偏弱,利率市场化关键步骤的推进就有可能给中小金融机构带来较大冲击,从而影响其生存和发展,比如存款利率上限迅速放开,导致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加剧,甚至造成金融市场动荡。”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分析称。另外,监管部门今年内一直强调要强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并对不良贷款进行了多次清查,从今年前三个季度的上市银行情况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下行压力就明显高于大型商业银行。
据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民生银行行长助理石杰介绍,目前的这项风险合作基金采取了信托模式创新基金架构,以信托方式为法律基础发起设立信托基金,而联盟为基金托管人,由联盟直接实施救助或者委托成员单位实施救助。另外,该基金还采用了“信托+委托”的分层设计基金结构,其中10%现金出资,采用信托的方式,由联盟作为基金管理人,直接实施救助或委托进行救助;另外90%承诺出资方式,与实际受救助人挂钩。“这种义务设定为有强制执行力的求助义务,而不是道义责任。同时,在救助时,由成员单位间一对一实施无条件救助,享受救助权利的放大倍数为50倍。”石杰说。
另外,在信托资金账户下,联盟可对危机会员采取大额资金存放、合作拆借、买入债券、合作买入正常类信贷资产,条件允许的话补充资本金的救助方式。在承诺救助项下,还可合作买入危机会员正常类信贷资产。
在风险救助方面,风险合作基金将对联盟成员单位因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突然恶化以及外部政策、金融、自然环境突然变化造成的短期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救助。其次,该基金还用于解决成员单位流动性、资本性和结构性等常规监管指标突破的危机问题;第三,由信托现金账户承担救助担保,委托其他银行实施救助,发挥风险担保基金的作用。
石杰表示“针对成员单位在经营中面临的资产负债结构性问题,比如中长期比例超标、单一客户占比超过监管指标等问题,基金还可以以资产池的方式建立联盟成员间资产负债相互调剂互补的机制,长远来看,这能够为资产证券化积累基础资产。”
今年4月份,包括上述参与风险合作基金的23家银行在内的共33家中小金融机构已成立了亚洲金融合作联盟,据悉,未来这些中小银行还将“抱团”在资产管理业务上发力。(记者蔡颖)
作者:蔡颖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