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基金公司正越来越多地向期货私募寻求产品合作,但不少基金公司都对期货专户产品提出了结构化的要求。
结构化产品是相对于管理型产品而言的,此类产品的投资者一般会被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其中,优先级对应普通投资者,他们先于劣后级享受投资收益,但其收益占整体收益的份额较少或只享有固定收益。劣后级一般对应私募的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或者基金经理本人,他们也需要实际出资参与产品。
“实际上就是私募出一部分自有资金为客户保本或者保收益。”上海某大型基金公司专户部有关负责人这样描述。
期货日报记者发现,在这家基金公司发给期货私募的路演申请表格中,明确列出“结构化产品优先资金和劣后资金的比例通常为3:1(个别保守策略可接受4:1)”。“如果产品好的话,也可以降低劣后资金的比例。”上述基金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基金专户期货产品之所以选择结构化,是由于目前此类产品刚起步,这样更容易取得银行渠道和券商、基金的投资群体的信任。”上海某中型基金公司副总裁告诉记者,等客户对基金专户期货产品的认可度逐渐提高以后,可以发行管理型产品,从长远来看,管理型产品仍将是主流。
对于基金公司来说,一方面希望通过发行期货类产品来拓宽产品链,而另一方面,由于期货产品缺乏公开的业绩证明,他们对其也存在一定的顾虑。因此,推出有利于控制风险的结构化产品成为基金公司更加倾向的方案。
尽管受限较多,一些需要募集资金或者立志走阳光化之路的私募和操盘手,还是接受了基金提出的条件。极个别操盘手甚至自己包揽了优先级和劣后级资金,这样做仅仅是为了通过基金专户展示成绩。
不过,结构化这道坎也将一些优秀的私募挡在了基金公司的门外。“基金公司对于产品的风险控制极为严格,保证金和仓位指标一旦达到警戒线,就要限制产品的投资范围。”南京地区一投资公司总经理瞿先生告诉记者,这意味着资金利用效率的较低。“而且,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劣后资金放在那里,实在是资源浪费,毕竟在期货市场的杠杆机制下,这些资金如果利用得好,收益将是很可观的”。
除了结构化的要求以外,技术和执行层面的一些问题,也抑制了部分私募同基金合作的热情。瞿先生告诉记者,有的基金公司会限制操作者的交易频率和每日交易笔数,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频策略的应用。
此外,由于目前大部分基金公司还不能给作为投资顾问的期货私募提供远程端口,期货私募只能通过基金公司下单,对于追求速度和效率的期货交易来说,这种下单方式导致的交易时滞,会影响到策略的执行结果。
“虽然我们有发行产品的诉求,但由于种种限制,我们还是准备暂时观望,等限制慢慢放开一些的时候再作考虑。”瞿先生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