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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傅苏颖
近日,五大部委联合发布了《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将“资产管理业务”提升至重要高度,监管层对“发展资产管理业务、壮大机构投资者”的态度非常明确。其中,《规划》中提出,鼓励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不断扩大资产管理业务,研究放宽公募基金管理机构业务范围。对此,分析人士预计,监管机构未来将扩宽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未来公募基金在货币市场和股指期货方面的投资或成为可能,这对基金业来说是长期利好。不仅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助于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
拓宽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实际上在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中已经有所体现。由于现行法律对于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限制过严,主要是二级市场的股票与债券,受此限制,当二级市场行情不好时,即可能产生全行业亏损的局面。
对此,草案对公开募集基金的部分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其中有一条是适当放宽有关基金投资运作的管制,把基金募集申请由核准制改成注册制,修改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可见这一修改既为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股指期货等提供了依据,也能有效避免一哄而起可能产生的巨大风险。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早期公募基金由于审批过于严格,导致投错失投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适当放松管制,允许基金发行过程注册制,只要符合大原则、符合规定就可以做,这就更有利于基金的快速反应,能够更充分的发挥基金自身的运作能力,当然它的前提是基金的行为已经规范了。
实际上,证监会在9月初曾分别召开部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大型综合金融控股集团以及部分私募基金、信托公司、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就资本市场如何统筹长远与当前发展,如何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投资者利益等问题进行交流。
与会者普遍认为,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发展壮大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专业机构投资者占比较低,市场尚未真正树立起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风气,当前股票市场上存在的种种矛盾问题,其实都与此密切相关。大力发展专业机构投资者,对于改善投资者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对于下半年的政策期待,上海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代宏坤说,最希望看到《基金法》修订能有实质性进展。除了基金的投资范围能更放开之外,希望能有更大步子的放开投资标的。其次是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大股东的身份能否放开到实体经济的经营者中,值得期待。此外,包括基金公司的组织形式、基金的类型等,都希望在《基金法》中能出现较大的改变。
从9月14日开始的“献策资本市场繁荣发展系列”报道,分别对券商、银行、QFII、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中发挥各自的作用进行了深入采访。本系列报道在刊发今天的稿件后将暂告一段落,但本报仍将持续关注这些机构投资者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举措,包括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投资者利益等问题。同时,本报也欢迎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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