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业务发展一年,业内对其喜忧参半。一方面,其业务规模扩张迅猛,为基金公司多元化发展和差异化竞争奠定基础,同时也拓宽了小型基金公司的生存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子公司业务的快速扩张也伴随着监管暂时缺位、风控经验不足、人才储备匮乏、项目质量难以把握等一系列问题,对此,基金业内既盼望子公司业务能在规范的轨道内平稳发展,又担心进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方兴未艾的子公司业务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市场参与各方能否秉承市场化的运作原则。
就监管而言,目前基金子公司业务监管缺位的情况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相关业务指引据说已经进入起草阶段,预计年底左右可能颁布。但监管举措具体如何制定?能否在规范的同时保持业务发展的活力?这是业内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事实上,基金子公司业务之所以能够开展,很大程度得益于中国金融改革的深化,打破了市场主体间的业务藩篱,逐步形成分业监管下混业竞争的市场格局。在这一背景下,监管者更应该考虑依据法律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原则,划定监管底线,制定退出机制,为市场参与者提供相对公平有序自由的竞争环境,避免设立过多的业务门槛乃至审批程序。同时,在制定规则时对子公司业务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风险应加以甄别,厘清哪些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哪些与金融政策背道而驰且易生系统性风险,哪些只是属于具体业务层面的市场风险,对明显违法以及容易导致系统性风险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除此以外的问题皆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机制予以处理。
作为中国深化改革的实验田,上海自贸区创新实行了区内行业“负面清单”制度,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予许可。那么子公司的业务监管是否也可借鉴这一管理模式,在划定红线的基础上,给予子公司业务相对自由的发展空间?
对基金子公司本身而言,要保证子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也应当遵循市场规律。首先,必须摒弃短期思维,防止不顾风险一拥而上盲目扩张。对基金公司所属的资产管理行业来说,资产管理能力始终是其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基金子公司应当明确自身的定位,利用自身的竞争优势创新发展与资产管理能力相关的子公司业务,而非一味跟风拾人牙慧,长期处于食物链的最低层。在这方面,已经有基金子公司打出专做主动管理的旗号,尝试利用自身优势创立品牌,但更多公司尚处于以通道业务为主的阶段。
其次,要提高对子公司业务的风险识别控制能力,夯实子公司业务与母公司业务之间的防火墙,避免子公司的业务风险向母公司延伸。客观来说,基金公司对于类信托业务的风险控制以及发生风险后的事后处置方面都是新手。相对于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既非金融机构,且注册资本金较少,风险处置手段欠缺,无法做到如信托公司一般进行刚性兑付。这就需要基金子公司在项目选择上更要谨慎评估项目的风险收益,有所为有所不为,前段时间已经有基金公司主动叫停其子公司的票据业务,说明一些基金公司已经开始基于风险收益评估对子公司项目进行调整;同时必须借鉴其他行业经验,建立起一套适合基金子公司业务的风险事后处置机制。
最后,基金公司发展子公司业务应当符合自身市场战略。子公司业务的开展确实为基金行业多元化发展提供了一个选项,但并非所有基金公司都适合发展子公司业务。是否开展子公司业务应当基于自身的发展需求、公司定位、资源优势等等,应当是基于市场的理性判断,而非一时冲动的跟风之举。
不久前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基金子公司业务的未来究竟如何,应当将其放在市场的雷霆雨露中加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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