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印发《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通知的目地在于提高借壳上市门槛,借壳上市条件与IPO 标准等同;不得在创业板借壳上市。我们认为,这条看上去相当短的通知,其重要性不亚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它与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结合在一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A 股市场股价结构的扭曲问题。
首先,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IPO的便利性有所提升,而借壳条件条件提升至与IPO等同,如此,借壳相对于IPO 将再无优势,壳资源的价值将锐减,炒ST、壳资源的资金将迁移出来,而ST 有望沦为“仙股”。从国际的视角看,中国股市股价分化较轻,5元-30元股票占比在80%左右,其中不乏大量“壳资源”股。对比海外,香港股市79%股票低于5元,低于1元者占44%,美国 1元以下个股占市场总数的44%。壳价值锐减后,该部分股价可能向低价回归。
第二,借壳上市标准提升,长期经营不善导致其不再符合上市标准的上市公司将难以通过资产重等方式改善重新“包装”、改头换面、业绩倍增,从而不得不退市。如此,才能提升整个市场的风险意识,改变炒作绩差股、垃圾股、低价股的怪象。我们期待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多层次资本市场通道能够进一步打通,形成“优胜劣汰”的全新生态环境。
第三、这些规定将抑制市场的投资气氛,有利于形成健康投资理念和投资行为。
我们认为该项规定的出台能够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使得证券市场能够实现正本清源,未来我们市场中的优质成长股将会成为市场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