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惊曝基金老鼠仓的一周来,上海滩的基金业看似平静,但却暗流涌动,基金经理们谁都不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小伙伴们卷入其中成为被调查的对象,哪怕是协助调查。
本人简单数了数,如果把2008年4月上投摩根前基金经理唐建算作中国证券市场首个被查出的老鼠仓基金经理的话,到最近的马乐为止,5年多来至少有9个基金经理被查处。即虽然他们被牵扯出的形式有所不同,或被举报,或被系统监测到,但共同点都很相似,都是直接或间接拿亲友账户操作这一类常规的老鼠仓做法。
实际上,这一类老鼠仓如果监管层想查,还是相对容易的,近年来兴起的交易所“大数据”监测系统即是承担了这样的职能。
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创新手段和创新品种越来越多,被用来做老鼠仓的手段将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巧妙,比如融资融券、伞形信托、券商资金池以及基金专户等,这必然给监管层在监控、调查、取证等方面造成极大的困难。
以融资融券为例。对基金经理来说,如果买入的一只个股数量太大,担心会出现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基金经理就会将账户中的券融给券商,这样一来,出现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的名字就是某券商的保证券账户而非具体股东的名字,因为融券给券商尤其是大券商,难以追踪,所以借此做老鼠仓要相对隐蔽得多。
对于一些基金经理来说,利用公司未公开信息,在某些节点做老鼠仓,目前的手段也增加了不少。如有的上市公司在增发前,公司高管联合基金经理提前设立专户,指定买入股票进行操作进而获利。同样,在未公布负面消息之前,也可以提前卖空某些股票。
再比如说伞形结构化证券信托产品。原本这类产品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中,证券类信托不好发行,难以达到成立的规模,因此,以分级并加入伞形信托的方式,来吸引投资者认购。但是后来,投资者身份不易暴露的特性被一些资本玩家看中,同时,次级受益人放大杠杆可获得更多收益又激发了这部分人的冲动。
不论是信托计划还是券商资管计划,都可以引入投资顾问公司,投资顾问一般为次级受益人,也可以授权次级受益人;同时它拥有交易指令权,也可以指定交易指令人。如果公募基金或阳光私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利用他人身份作为次级受益人,并参与决策操作,与自己掌管的产品配合,这个伞形信托产品就变成了老鼠仓。
很明显,这些新式玩法必然给监管层在监控、调查、取证基金老鼠仓方面造成极大的障碍,“大数据”监测显然也监控不到这个层面。
再分析基金老鼠仓之所以频出的原因,如基金经理职业优势、责任缺位、激励机制局限、处罚力度不够等,已属于老生常谈。个人认为,在中国金融市场日新月异的当下,治理基金老鼠仓这一桎梏中国证券市场的顽疾,监管层仅靠一味地监控、监管、加大惩治力度等这类“堵”的做法,很难会有太好的效果,从这点上来说,“疏”显然会更加有效。
是颠覆基金管理费收取与基金业绩脱钩这一基金业“游戏规则”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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