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基金业协会宣布于2月7日正式启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这标志着,私募基金正式具有法律地位,被纳入监管范畴。业内人士表示,私募基金从此将迎来大发展时代。
此前,“我国还没有严格法律意义上的私募基金。私募投资管理机构只能借道信托,担任投资顾问,私募基金管理人是信托公司。”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表示,“以后就不一样了,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登记后,就自己“翻身做主人”了,自己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管理人了。”他预计,这必将激发大量私募机构的积极性。
私募基金公司星石投资总裁杨玲也表示,这对私募行业意义重大。
杨玲认为,一方面,这意味着私募基金有望登堂入室成为私人银行和机构投资者的常规产品,为私募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的确立奠定了基矗
另一方面,监管层也会对私募基金提出更加严格的自律合规要求,需要私募基金从投资、交易、市场等等多方面深化公司治理,严防触碰“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三条“红线,在员工行为规范、销售营销、后台营运等方面都要向其他规范的大资管机构看齐。
上海
大智慧公司执行总裁洪榕则对监管层点赞,发布微博称,监管部门终于逐步明白引入有实力敢说话买方的重要性。
据好买基金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末,共有阳光私募基金1957只,较2012年末增加455支,增幅达30.29%。虽然阳光私募数量增幅较2012年有所回落,但整体仍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从数量占比来看,股票型仍保持一家独大,共有1362只,占比69.60%,占比较2012年末有所下降。其次是管理期货型和债券型,分别有207只和115只产品,占比分别为10.58%和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