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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中招了么?技术和合规人员卖起了基金、吹牛皮虚假宣传

加入日期:2017-8-9 18:13:57

  券商和投顾的乱象远不止这些

  8月8日,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的违规行为进行警示。因在信息系统运维方面存在漏洞,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基金君整理发现,近期被证监局处罚的券商还不少,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投顾机构,据不完全统计,近1个月以来,共有上海、浙江、大连、深圳、陕西、湖南等多地的证监局对十余起券商或投顾相关案件作出处罚。

  基金君对这些违规现象进行了一些总结,投资者在券商或投顾机构进行投资咨询行为时要注意避开这些坑。

  又一家券商因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存漏洞被警示

  浙江证监局列举了财通证券两大风险问题:

  1、 2017年4月24日,该公司发生部分交易报盘中断的非人为原因较大信息系统安全事件;

  2 、在渗透性测试中发现该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存在漏洞。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虽未造成较大风险事件,且财通证券已完成了整改,但仍反映出该公司在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8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加大信息技术方面人财物的投入,加强信息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加第三方安全检测频率,提高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能力,切实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证监会对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情况一直高度关注。事实上,券商因为信息系统存安全漏洞被警示也已经不是第一次,最近的一次是今年6月2日,华安证券(600909,诊股)公告称近期收到安徽监管局对出具的警示函,具体内容为:“经查,你公司个别信息系统存在高危漏洞,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形。

  根据规定,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规范开展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券商五大问题突出

  在券商营业部购买公募基金时,给你推销产品的销售人员可能连相关业务销售资格都没有!是不是很可怕。但是,关于券商的违规问题还远不止这些。基金君总结了下,关于券商的“坑”,主要集中在营业部,主要有以下几点:

  问题一: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公募基金销售业务。

  如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延长西路证券营业部部分技术、合规人员参与客户介绍和产品营销业务,部分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公募基金销售业务。

  问题二:券商交易佣金率双重标准,对股票是一个交易佣金,对分级基金、权证等品种采用另一个特别高的佣金率,并且不事先告知客户。

  如申万宏源(000166,诊股)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区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提供给客户的分级基金佣金率已经明显超出了其公示的最高佣金率的上限,高出的佣金率达到了千分之1.2。

  问题三:合规不过关。

  如财富证券以赠送实物的形式吸引客户开户、营业部员工委托其他个人进行客户招揽活动;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延长西路证券营业部在处理部分客户资金到账异常经济纠纷时,对有关客户资金解冻操作未经双人复核;对客户进行经济补偿的方式和金额存在差异。

  问题四:未及时换领经营业务许可证。

  如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南路证券营业部于2016年10月搬迁,但直到2017年5月4日才申请变更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东吴证券(601555,诊股)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换领许可证存在延迟。

  问题五: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存安全隐患。

  如上述案件中的财通证券和华安证券。

  点评:投资者在券商营业部购买基金产品时要格外注意,要注意相关人员是否有基金销售资质,对于约定的佣金率也要多留个心眼,防止出现上述案例中的行为。要记得,基金不是想卖就能卖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宣传推介基金的人员、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人员等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奇葩的投顾乱象

  如果说券商存在的问题更多的是集中在业务操作上,那么,投资顾问机构存在的问题则更加“奇葩”,且不规范程度程度要高。

  基金君归纳总结了一下,发现主要有几大问题最突出,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咨询行为时需要格外注意。

  问题一:从业人员没有相关业务资质,证券投资顾问人员信息公示不规范。

  如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存在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顾服务;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营销人员喻某某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其在营销活动中存在向客户提供具体股票操作建议的情形;湖南巨景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未将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的执业资格编码予以注明;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投资顾问助理李某某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却通过QQ、微信等传播媒介直接向客户提供股票操作建议。

  问题二:展业过程留痕不到位。

  湖南巨景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未按要求对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等环节实行留痕管理;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业务推广、产品服务等环节留痕不全;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营销业务推广、产品服务等环节留痕不全。

  问题三:未严格执行客户风险测评制度。

  如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时未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作出判断;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时,未按要求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北京盛世创富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客户易某某等3人填写的《投资者风险测试问卷》中的风险等级测评结果与该公司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不一致。

  问题四:新增或变更营销场所未报备。

  如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在新增营销场所未报备;深圳市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营业场所迁址未及时报告;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西安销售机构增设营销场所(西安市唐沣国际一幢2单元25层)的行为不知情。

  问题五:虚假宣传。

  如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华讯投顾”专业版广告,存在“精确把握个股起涨点,博取短期、超额利润空间”等误导性宣传内容;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人员一人同时扮演销售人员、盈利客户等身份诱导客户。

  点评:可以看出,在上述问题中,业务资质问题是投顾违规现象最集中的一条。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这是最基本的业务准入门槛。此外,在投资适当性的问题上,相比于券商和基金公司,部分投顾机构做的还远远不到位。

编辑: 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