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庄家,使用9个账户专注炒1只股票,不到1个月时间竟亏了5122万元,注意,是亏了5000多万!最终因操纵市场还被证监会罚了300万,这个“可怜”的庄家就是江卫东。
面对证监会300万的行政处罚,江卫东不服提出要召开听证会。但在听证会召开当天,江卫东既没有请假也没有作说明,无故缺席,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席,更没有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放弃了争取的权利,300万罚单摆在了他面前。
更有意思的是,江卫东操纵凤形股份期间,沪指累计下跌10.31%,而凤形股份累计上涨9.07%,然而江卫东却没赚到一分钱,反而亏了5122万元!
控制9账户形成操纵账户组
1977年出生的江卫东,利用9账户实施市场操纵。经查明,这9个账户中的部分账户名义所有人与江卫东签订了委托协议。2015年9月,陈某安排宗某蕾、陈某、芦某明、金某华分别与江卫东签署了委托投资协议。协议的甲方分别为宗某蕾、陈某、芦某明、金某华,乙方均为江卫东。
账户名义所有人及账户出资人等承认账户由江卫东控制使用。包括宗某蕾短信息截图证实,2016年1月11日其将“浙江易钏”账户的资金账号和密码发送给江卫东,江卫东确认收到,并开始操作“浙江易钏”账户。同时,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账户组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大量地址交叉重合的情况。
证监会认定,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间(操纵期间),江卫东实际控制使用了账户组。
始终如一,19个交易日操纵凤形股份
证监会调查显示,2015年10月8日开始,账户组持有“凤形股份”股数占总股本比例首次超过5%,达到5.52%,占流通股比例22.06%。
操纵期间,江卫东使用账户组在19个交易日进行了交易,仅在2016年1月25日没有进行交易,每个交易日持股占总股本比例均超过5%,占流通股比例超过20%,平均每日持股占总股本比例达到6.54%,占流通股比例达到26.14%。操纵期间内,江卫东控制账户组利用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自买自卖(在自己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盘中拉抬等手段操纵“凤形股份”。
从凤形股份当时的表现来看,江卫东操纵期间表现的较为平稳,谁也不清楚,为何他能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亏掉了5122万元。
“操纵现场”还原
2016年1月11日9:54:07至10:04:49,账户组买入委托14笔共90,800股,其中买入委托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笔数13笔,买入委托占市场买入委托比41.63%,实际买入成交90,800股,买入成交占市场买入成交比62.52%,期间股价涨幅4.24%。
当日,账户组以45.85元至49.30元的价格申报买入98笔共516,700股,买入委托占市场买入委托比19.02%,买入委托排名第1,实际买入成交463,101股,买入成交占市场买入成交比26.97%。申买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的共有52笔,申买价格为市场第1档的共有21笔,当天“凤形股份”股价上涨0.7%。
2016年1月12日13:40:09至14:09:22,账户组买入委托5笔共522,000股,其中买入委托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笔数3笔,买入委托占市场买入委托比39.26%,实际买入成交499,750股,买入成交占市场买入成交比55.75%,撤买单51,000股,撤买单占市场比15.44%,撤单排名第1,期间股价涨幅5.15%。
当日,账户组以47.95元至52.28元的申报价格买入35笔共1,064,200股,买入委托占市场买入委托比22.45%,买入委托排名第1,实际买入成交800,278股,买入成交占市场买入成交比28.30%。申买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的共有17笔,申买价格为市场第1档的共有10笔,当天“凤形股份”股价上涨9.99%。
2016年1月13日,账户组以50.60元至52.35元的价格申报买入19笔共474,600股,买入委托占市场买入委托比13.65%,买入委托排名为第1,实际买入成交444,900股,买入成交占市场买入成交比19.02%。申买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的共有16笔,申买价格为市场第1档的共有6笔,当天“凤形股份”股价下跌1.59%。
2016年1月15日,账户组以50.96元至53.19元的价格申报买入12笔共245,800股,买入委托占市场买入委托比6.80%,买入委托排名第1,实际买入成交230,600股,买入成交占市场买入成交比10.03%。申买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的共有8笔,当天“凤形股份”股价下跌2.84%。
2016年1月19日,账户组以52.93元至53.75元的价格申报买入32笔共231,800股,买入委托占市场买入委托比7.51%,买入委托排名第1,实际买入成交201,000股,买入成交占市场买入成交比10.21%。申买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的共有22笔,申买价格为市场第1档的共有3笔,当天“凤形股份”股价上涨2.10%。
当日,账户组自买自卖成交20,200股,自买自卖成交股数占市场总成交比1.03%。其中“浙江易钏”账户共买入20,200股,“唐某燕”“冯某芸”账户共卖出20,200股。
2016年1月21日,账户组以48.75元至49.69元的价格申报买入93笔共151,600股,买入委托占市场买入委托比5.01%,买入委托排名第3,实际买入成交149,800股,买入成交占市场买入成交比6.60%。申买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的共有51笔,申买价格为市场第1档的共有30笔,当天“凤形股份”股价下跌5.89%。
当日,账户组自买自卖成交24,600股,自买自卖成交股数占市场总成交比1.08%。其中“冯某芸”账户共买入24,600股,“陈某”账户共卖出24,600股。
2016年1月22日13:54:13至14:03:13,账户组买入委托12笔共100,000股,其中买入委托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笔数11笔,买入委托占市场买入委托比64.43%,实际买入成交55,650股,买入成交占市场买入成交比60.33%,期间股价涨幅4.31%。
当日,账户组以46.00元至49.80元的价格申报买入128笔共878,400股,买入委托占市场买入委托比35.68%,买入委托排名第1,实际买入成交749,150股,买入成交占市场买入成交比41.15%。申买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的共有66笔,申买价格为市场第1档的共有29笔,当天“凤形股份”股价上涨0.51%。
同在当日,账户组还自买自卖成交8,800股,自买自卖成交股数占市场总成交比0.48%。其中“浙江易钏”“陈某”账户共买入8,800股,“唐某燕”账户共卖出8,800股。
2016年1月26日9:30:04至9:39:59,账户组买入委托23笔共333,800股,其中买入委托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笔数17笔,买入委托占市场比57.74%,实际买入成交290,509股,买入成交占市场比67.83%,期间股价涨幅4.79%。
当日,账户组以49.50元至50.69元的价格申报买入31笔共495,800股,买入委托占市场比13.93%,买入委托排名第1,实际买入成交495,800股,买入成交占市场比21.20%。申买价格高于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的共有20笔,申买价格为市场第1档的共有4笔,当天“凤形股份”股价下跌0.30%。
同在1月26日,账户组还自买自卖成交381,850股,自买自卖成交股数占市场总成交比16.33%。其中“浙江易钏”“陈某”账户共买入381,850股,“唐某燕”账户共卖出381,850股。
从上述交易片段可以看出,江卫东自买自卖,基本上高价买低价卖。
操纵期间内,深证综指在2016年1月11日前一交易日(2016年1月8日)收盘指数为5998.27,2016年2月5日收盘指数为5380.00,累计下跌10.31%。“凤形股份”所属金属制品业指数在2016年1月11日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1月8日收盘指数为3296.91,2016年2月5日收盘指数为2838.63,累计下跌13.90%。
“凤形股份”在2016年1月8日收盘股价为47.20元,2016年2月5日收盘股价为51.48元,累计上涨9.07%。“凤形股份”走势较同期深圳综指走势偏离度为19.38%,较同期金属制品业指数走势偏离度为22.97%。
经计算,江卫东控制使用账户组操纵“凤形股份”共计亏损51221078.64元。
无故缺席听证会
在证监会对江卫东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江卫东申请召开听证会,证监会根据安排在2018年3月6日召开会议,在听证会当日,江卫东无故缺席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席,亦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
证监会表示,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若江卫东认罚,则需要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证监会指定账户,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若江卫东不认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