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20-12-21 13:15:07讯:
基金代销乱象丛生。
新经济e线获悉,2020年12月1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中院)民事判决书显示,因为平安银行(000001,股吧)大连分行向客户推荐代销的高风险基金存在过错,被法院判定对投资人的亏损负主要责任。
此前,上述案件的当事人孙岩丽于2015年6月10日在平安银行大连分行理财经理错误引导下投入900万元购买了3只基金,分别为“民生稳健成长”、“鹏华医疗保健”和“添富外延增长”。等到6月29日孙岩丽提交赎回后的回款金额仅为634.24万元,亏损265.76万元。结果,这位当事人持有不到20天,便暴亏近三成。
同年10月22日,孙岩丽将上述三只基金的代销机构平安银行大连分行告上法院,要求判令银行方面赔偿投资款本金损失265.76万元及相应利息。不过,一审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仅判银行赔14万。二审大连中院维持原判。一审宣判后,孙岩丽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6日作出(2020)辽民申485号民事裁定,指令该院再审本案。
大连中院《民事判决书》节选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最终,这一案件在经过一审、二审之后,大连中院再审判决平安银行大连分行存在重大过错。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从公平原则出发,法院最终判令平安银行对孙岩丽的理财本金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具体数额为212.61万元(265.76万元×80%),并赔偿相应时间内的利息。至此,投资人长达五年多的维权之路终于划上了句号。
法院再审峰回路转
据新经济e线了解,法院再审峰回路转的关键在于,正是平安银行在基金代销中的不当推介行为导致客户出现了亏损。
来源:Wind
大连中院再审时强调,鉴于平安银行系案涉“民生稳健成长”、“鹏华医疗保健股票”、“添富外延增长”三种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孙岩丽通过平安银行购买上述三种理财产品,双方构成金融服务法律关系。
在金融服务法律关系中,投资者相对于银行而言,自身的金融知识和能力有限,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掌握能力有限,往往不能真正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主要依赖于金融机构的推介和说明。
根据银保监会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只能向投资者销售风险等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理财产品。
本案中,根据已查明事实,孙岩丽自2014年起即在平安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其在2014年1月的理财产品风险评估测试结果为平衡型投资者。直至案涉理财购买前,孙岩丽也一直是在平安银行购买风险评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而案涉三种理财产品系股票型基金,风险评级为高风险。平安银行的理财经理在向孙岩丽推介上述基金时,并未重新对孙岩丽做书面的风险承受度评估,亦未告知孙岩丽上述产品的风险等级,而是推荐孙岩丽购买了不适宜其投资的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在孙岩丽发现亏损要求赎回时,平安银行的理财经理亦未能适时告知风险,而是继续劝解孙岩丽不要赎回,继续持有,导致孙岩丽遭受了更大的经济损失。平安银行对孙岩丽购买上述三种理财产品并出现亏损存在重大过错,对于孙岩丽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所遭受的本金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
孙岩丽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轻信理财经理的推介,未对案涉理财产品做全面了解,在发现理财产品存在亏损时未能及时赎回止损,存在侥幸心理,其对于本案的损失亦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新经济e线注意到,实际上,这并不是平安银行大连分行首次因代销基金被罚。早在2019年3月15日,大连证监局就对该行采取了责令改正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一是该行未向基金投资者公开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违反《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二是该行花园广场支行基金销售人员在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与评价工作中,存在未经投资者允许,擅自代投资者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来源:大连证监局
可以说,平安银行大连分行接连被罚曝光了基金代销的种种乱象。同样,日前,因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多项业务违规,云南证监局也对富滇银行和云南红塔银行开出了监管罚单。
另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还有多家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监管处罚,包括广发银行、广州农商银行、无锡银行(600908,股吧)、张家港行(002839,股吧)、长春农商银行等。
基金投顾亟待升级
与此同时,随着基金规模日益扩大和市场竞争加剧,作为基金代销的传统主流渠道,银行旗下基金投顾体系也亟待升级。Wind数据显示,截至12月15日,国内共有461家基金代销机构,其中银行渠道数量最多,达156家,紧随其后的是券商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分别为123家和108家。
2019年10月,证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业内人士认为,获准试点开展基金投顾业务的机构在财富管理的转型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所谓基金投顾是指有投顾资质的机构接受客户委托,在客户授权范围内,根据协议约定,代客户作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客户执行基金产品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业务。
过去一年里,共有18家机构获准试点基金投顾业务,其中有5家基金公司、7家券商、3家银行和3家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不过,在基金投顾这场“混战”中,无论是前期宣传还是后期服务的推出,可以看出公募基金和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投入的积极性最高,而券商和银行的动作相对落后。
今年3月,包括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平安银行及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在内的三大行成为首批拿到基金投顾试点的银行。当时有报道称,招商、平安两家银行已就相关工作进行紧锣密鼓的筹备,包括组织架构安排、投研能力储备、投资和顾问系统搭建等。但据媒体报道称,拿到试点资质已超过半年,上述3家银行目前在这一业务上并无实质性进展。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银行试点基金投顾“雷声大雨点小”的原因在于市场接受程度尚未达到预期,这主要体现在机构认知不足、投资者接受程度不高及短期理念难以转变等三方面。
从银行角度来看,以往银行通过代销基金,收取申购费,凭借天然的渠道优势,躺着就能挣钱。因此,大行短期动力不足或是重要诱因。以招商银行为例,今年上半年市场火爆,该行代销基金销售量及销售收入翻倍增长,销量超过去年全年,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22.69亿元,同比增长5%。但试点基金投顾业务后,盈利模式将发生重大转变,即投资人挣钱,银行才能挣钱。因此,由卖方切换到买方,角色的转变,对银行来说恐怕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就在今年12月8日,交通银行(601328,股吧)正式推出基金投顾服务平台,成为业内首家面向个人客户推出基金投顾服务平台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平台上线后,可由3家头部基金投顾试点机构根据客户委托进行基金产品投资和管理。
不过,市场关注的焦点在于,银行后续究竟将如何开展基金投顾业务,如何通过基金投顾解决“基金赚钱而客户不赚钱”的问题,即怎样通过专业投顾团队对投顾组合内成分基金申购、赎回以及持续优化调仓的授权管理,以此来解决过去最困扰基金投资者的“选基”和“择时”问题,大幅改善投资和盈利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