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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期货一名原从业人员遭中期协撤销“期货从业资格”
时间:2024-3-27 20:23:12

  3月27日讯 今日,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发布相关“纪律惩戒的决定”显示,对海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证期货”)原从业人员王婧作出纪律惩戒决定,撤销其期货从业资格,并在三年内拒绝受理其期货从业资格申请。

  王婧,女,原海证期货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号F03090804(已注销)。据中期协披露,王婧在担任期货从业人员期间,存在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于2023年6月8日对王婧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4号)。

  中期协在审议此案时表示,王婧作为期货从业人员,本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恪守协会的自律规则和执业行为规范,严格合规执业。然而,她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不仅触碰了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底线,也违反了协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中期协在决定中强调,根据王婧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期协第六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王婧严厉的纪律惩戒。

  中期协表示,王婧对于此次纪律惩戒决定如有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申诉专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作者: chengtianhao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