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巨额亏损,北京股民张某已经和地下私募中泰信诚投资闹起纠纷。据北京天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表示,股民张某听信中泰信诚花言巧语签订炒股合同,累计亏损60余万元。此事已向监管部门举报。
据张远忠披露的股民张某投诉信介绍,2011年4月,张某接到自称是中泰信诚公司员工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可以为其提供股票投资咨询服务。当天张某与中泰信诚公司签订炒股合同。合同约定,张某某将300万元的股票账户交由中泰信诚公司进行股票买卖,后者向张某收取10%服务费,计人民币30万元。
中泰信诚公司保证合作资金不会亏损,若合同结束时本金出现亏损由中泰信诚公司向张某支付损失部分。2011年6月22日,平仓时,张某股票账户只剩2,095,980.53元,除去交纳的服务费30万元,共计亏损了60余万元。
经律师调查,中国证监会网站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中没有中泰信诚公司。张远忠认为,中泰信诚公司存在非法从事证券以及合同诈骗的行为,且因情节严重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证监局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对投资者的举报很重视,对投资者举报的事件要进行认真调查。为配合调查,张建新及其代理人张远忠将向证监局提供一些证据材料。证监局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一旦被查证从事非法证券活动,欺骗投资者,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