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昨天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疫苗供应体系建设规划》。根据《规划》,中央财政将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所需的第一类疫苗和注射器购置费用给予支持。同时,完善疫苗价格管理,合理调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价格,规范第二类疫苗市场价格。该《规划》规划期为2011年~2015年。
《规划》提出,我国现有疫苗可基本满足常规防疫需求,但随着人民群众对生命健康、卫生防疫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非典型性肺炎、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和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疫苗供应体系各环节均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譬如,研发能力相对落后、规划化生产能力弱以及应急保障能力不足等。
此外,价格形成机制也有待完善。《规划》指出,受多种因素制约,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政府定价总体水平偏低,利润空间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的积极性。第二类疫苗为市场调节价格产品,流通环节较多,市场价格偏高。
为此,《规划》明确,到2015年,我国要初步建成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疫苗供应体系,通过对薄弱环节的重点建设,实现常态必保,应急能力大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