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摩根大通银行(中国)上海分行已于2011年12月完成首笔人民币外债业务,为一家在华欧资企业提供人民币股东贷款结构性解决方案,成为自2011年10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颁布以来,上海最先完成此项业务的银行之一。
摩根大通银行资金及证券服务部中国区、大中华区主管许伟扬表示,《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简化了外资企业对其中国机构进行资本金注入和股东贷款的流程,并且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管理资本资金的汇率风险。在办法颁布后的这两个月内,很多来自美国、欧洲和亚洲其他地区的跨国企业纷纷向我们咨询如何开展相关业务。仅过去一周,摩根大通就完成了两笔人民币外债业务,并有多家海外企业正在与摩根大通商讨人民币资本金汇入业务。
截至去年12月,已有来自美洲、欧洲及主要亚洲国家的银行在摩根大通上海或香港分行开设了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使得在海外这些地区的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海外银行,使用在摩根大通上海或者香港的人民币清算网络。在中国内地,摩根大通可以通过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和成都分行为企业提供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的人民币跨境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