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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 酒企反对称七成百姓喝的起的酒才叫国酒

加入日期:2012-10-16 17:54:30

  【《财经》综合报道】

  据中国商报报道,贵州茅台第9次申请“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的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白酒业内的高度关注,山西汾酒、洛阳杜康率先做出反应,贵州仁怀市仁脉酒业有限公司等酒企也通过网络等形式表达了“抗议”。

  这些企业认为“国酒”一词用 在白酒商品上,意指“代表象征国家的酒”,属于对白酒质量和特点的描述,同时也应是国民普遍认可的,而不能是某个厂家自诩自封,更不应由哪个官方部门抛开民意为之加冕。

  10余年间茅台公司共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9次注册“国酒茅台”的申请,结果是10年申请8次失败。然而茅台公司没有气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7月20日公布了商标初步审定公告,茅台集团2010年6月再次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

  “茅台酒”产于贵州仁怀市茅台镇,是贵州酿酒行业税收的支柱型企业,同英国苏格兰威士忌和法国柯涅克白兰地并称为“世界三大名酒”,茅台酒在某种程度上已是国家和民族的骄傲,茅台酒厂亦成为该行业支持和地方各级政府重点扶持的对象。

  而后,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和沱牌5家四川名酒企业联名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的异议报告》,对“国酒茅台”商标提出异议。这些企业认为,以“国”字注册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一旦注册成功将导致白酒市场的不公平竞争,也会诱发其他抢注“国”字号商标的仿效行为,造成新的行业秩序混乱。五粮液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彭智辅表示,如果“国酒”公共资源被单个企业或品牌占有,难免有失公平,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在第二届中国国际酒类博览会上,五粮液集团董事长唐桥首次对外表示,他不赞同茅台申请“国酒”商标。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一事,茅台副总经理杜光义表示,“国酒商标是由国家商标总局通过程序审批公告的,这是国家的事情,非本公司可以决定。国家有国家的规定,国家要求怎么做,茅台就怎么做!”而东道主贵州茅台董事长袁仁国则重申“茅台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国酒”,并高调发言:“贵州茅台酒被尊为国酒,是神秘环境铸造的,厚重文化积淀的,特殊工艺酿制的,卓越品质决定的,历史贡献形成的,开国元勋钦定的,历届领导推崇的,人民群众公认的,世界各国认可的。”

  而在本次的酒博会上,另一白酒巨头五粮液则针锋相对,坚决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五粮液集团董事长唐桥在高峰论坛上表示,“一个企业带个国字号,另外一个企业要去申请,国家就乱套了,对这个事我不赞同。我们还是相信政府。”在唐桥看来,国酒必须是大部分老百姓能消费得起的酒,茅台显然不合适。他说:“60%至70%的老百姓能喝得起、能接受才能叫做国酒,不能你说是国酒就是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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