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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高管畸形薪酬调查:自肥终极目标股权收益

加入日期:2012-10-22 11:02:34

  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平均值由2005年的29.1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66.8万元,五年猛增37.7万元,年平均递增18.1%。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本周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将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直指部分企业高管收入增长偏快,水平过高。

  《金证券》记者对290家完整披露年报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调查后发现,尽管创业板公司民营企业多,机制相对灵活,但高管薪酬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最突出的是,尽管业绩差强人意,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仍然脱离业绩自定高薪。

  畸形的高薪

  《金证券》记者统计后发现,沪深两市290家创业板公司中,高管薪酬占净利润比例最高的10家企业,有8家净利润在2011年出现下滑;相反,高管薪酬占净利润比例最低的10家企业中,仅1家公司去年净利减少(详见下表)。

  根据这一数据虽然并不能简单下结论,认为相对过高的高管薪酬给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了负面的冲击,但高管薪酬机制重高标准定薪、轻业绩挂钩,重一次性发放、轻分期给予,重现金薪酬、轻其他合理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上市公司目前普遍的现象。

  2011年董监高收入占公司净利润比例高达75%的康芝药业(300086)证券部人士对《金证券》称,高管的薪酬标准是参考各个方面之后制定的,根据当地和同行业的薪资水平来确定。实际上,公司高管薪酬水平并不高,只是公司去年净利润低,业绩没做好,所以占比显得比较高。

  新宁物流(300013)证券部人士告诉《金证券》记者,“2012年高管薪酬会比去年减少,将与业绩相挂钩。目前不了解高管薪酬具体会降多少,但考虑到今年净利润增长,高管薪酬所占比例会降低。”

  净利润6272.07万元的安利股份(300218),2011年给高管发了1136.87万元的薪酬。按照公司披露的信息,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的姚和平,和副总经理王义峰的年薪达190多万元,其他高管的薪酬横向比较也明显偏高。值得一提的是,安利股份所有董监高都未持有公司股票,且部分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

  安利股份证券部人士对《金证券》记者解释,公司上市之前高管的薪酬就比较高,高薪资是为了留住人才。

  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尽管业绩离市场给予的高估值差距甚远,但脱离业绩自定高薪。

  内部人滥权自肥

  “高管报酬与业绩不相符是中国公司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内部董事、管理层控制高管薪酬,不管业绩好不好,旱涝保收。”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教授告诉《金证券》记者,一些公司的管理层和大股东都把公司作为其拥有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私产,这纵容了管理层与大股东等“内部人”联姻侵犯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位资深市场人士进一步举例说,比如,大股东虽然只有30%的股权,但凭借事实上的控制力,可以支配100%的资产和权益分配。一旦内外部约束不力,自肥现象无可避免。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王世权告诉《金证券》记者,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同一人的现象在中国越来越少,但还是存在,尤其是创业板中小板企业,两权合一让高管的报酬更加不受控制。“甚至有的经营者会觉得,公司是我的,我拿多拿少当然是由我说了算。”

  “现在讲起来董事会有独董、监事会有监事,其实很少有真正想管事、能管事、管成事的,他们其实并非不懂事,而是人情社会中拿人手软,受制于人,怕惹事。这其实已经背离了独董、监事忠诚勤勉的职业底线。”那位资深市场人士认为,这些现象的背后,更是制度安排的悲哀。

  终极目标股权收益

  高薪有时候并不是上市公司高管最在意的,股权收益才是其终极目标。高明华教授对《金证券》记者表示,在上市公司中,激励机制短期化,有些高管为了套现,不惜以辞职为代价。

  碧水源(300070)是个典型的例子。《金证券》记者发现,公司2011年净利润达到36046.11万元,而高管报酬只有342.46万元,占比不到1%。今年,碧水源四位高管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超过450万股,套现超过14955万元。

  其中,监事会主席陈亦力今年8月16日和9月10两次共减持碧水源股票200万股,成功套现6730万元,而陈亦力去年的报酬总额为38.68万元,跟股权收益比起来,薪资可谓九牛一毛。除此之外,集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四职为一身的何愿平年薪仅为38.73万元,其在今年8月16日成功减持150万股,套现4935万元。另一位高管周念云任监事一职,也在今年套现3290万元,其去年年薪为零。

  制度缺失阻碍维权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吝啬却在公司业绩下提高高管薪资等,都与中小股东缺乏集体诉讼和辩方举证等维权渠道直接相关。高明华对《金证券》直言,从公司的外部治理秩序看,由于缺乏集体诉讼和辩方举证等制度,中小股东的维权成本高而维权渠道少,诉讼索赔的动机也不足,难以通过合法渠道强化对公司高管和大股东的约束。

  他说,由于对虚假信息、内幕交易等的正规惩谴威慑力度不足,这无形中纵容了大股东和管理层对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侵犯,又扭曲了公司业绩。实际上,像券商的业绩既主要源于靠天吃饭的经纪业务,又有相当部分收益(如投行等业务收益)来自诸多灰色交易所得,这使外部股东很难通过对管理层能力的识别,评判其合理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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