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已终止或到期的信托账户进行投资,隐藏在这些账户名之后的私募机构频频进入上市公司十大流通股东榜单。
证券时报记者结合统计信息显示,有15只已终止或到期的私募信托产品出现在2012年三季度末上市公司的十大流通股东榜单上,涉及38家上市公司,总市值接近15亿元。其中,重仓持有市值过亿元的有4只,分别为锦江证券信托持有众和股份2.02亿元、联合证券梦想10号持有酒鬼酒1.33亿元、福麟9号分别持有新华医疗和保税科技1.31亿元和1.16亿元。
这类信托产品的规模不容小觑,仅从上市公司三季报十大流通股东来看,福麟9号就持有6只股票,市值超过了5亿元。一些已终止的信托账户甚至成为了上市公司第一大和第二大流通股东,如金钥匙一号成为了创业板公司宜通世纪的第一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占流通股本的3.58%;福麟9号、丰收十五等5只私募信托产品成为了民丰特纸、贵州百灵等公司的第二大流通股东。
这些信托账户被其他私募借用进行投资,将给证券业带来两类监管问题:一类是涉及是否持有达到或超过5%并举牌的问题,这类账户的管理人或投资顾问匿名投资,证券业内无法确定他们是否持有达到或超过5%;另一类是这类信托账户对应的私募和其他私募共同进出股票的监管问题。
对于这类私募信托账户的规范管理,业内专家分析,主要有三种解决方法:第一种方法是更名;第二种方式是提供管理人或投资顾问信息,可以在信托公司网站或行业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第三种方式是新开账户,将资金转移到新账户上。既然信托产品已经可以重新开户和更名,那么信托行业需要对相关账户和投资人不符的情况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