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陈清泰在12月19日召开的中国公司治理论坛上,就公司治理是中国微观经济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建设发表了主题演讲。
陈清泰强调,公司治理的要义是维护股东权益,我国公司治理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努力,一方面是加强和改善对公司高管的监管,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另外一方面,控股股东应该尊重公司法,按照公司法来约束自己。在中国,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企业转制而来的公司,包括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很大特点就是一股独大,因此大股东如何成为建立有效公司治理的积极力量至关重要。一股独大条件下的公司治理是值得中国学界和企业认真研究和探索的重大问题。今年以来,国企改革的呼声再起,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命题就是政资分开进而实现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国家和国有资本的持股机构通过有效公司治理而不是直接控制和干预企业,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是国企改革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国家和国有资本持股机构应当成为推进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的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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