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昨日公布。《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上海将运用税收、金融等差别化政策,支持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逐步完善住房税收体制,在合理增加住房保有阶段的税赋的同时,相应减少流通环节税赋。[评论] “十二五”数字看房
住宅建设投资:
“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市住宅建设投资总额为4900亿元,比“十一五”增长5%左右。住宅建设投资总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继续保持在20%左右。
商品住房:
预计新建商品住房6500万平方米(含按政策规定应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销售面积6000万平方米;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确保中小套型住房占新建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70%。
旧区改造:
中心城区完成350万平方米左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动迁居民约15万户;预计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和维修500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8.5万户农民、45平方公里的宅基地置换。
保障性住房:
预计开工建设和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6200万平方米、约92万套(间),分别约占新建住宅总面积的50%和总套数的60%左右;包括“十一五”期间开工结转项目在内,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左右。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运用税收、金融等差别化政策,支持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逐步完善住房税收体制,在合理增加住房保有阶段的税赋的同时,相应减少流通环节税赋。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昨日公布。《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上海将进一步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保持住宅建设投资稳定增长。预计全市住宅建设投资总额为4900亿元,比“十一五”增长5%左右。住宅建设投资总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继续保持在20%左右。
中小套型比例不低于70% 《规划》指出,本市将确保商品住房有效供应。预计新建商品住房6500万平方米(含按政策规定应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销售面积6000万平方米;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确保中小套型住房占新建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70%;进一步盘活存量住房交易,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其中,优先满足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坚持以市民消费为主,更加突出支持有本市户籍和居住证的市民首次购房需求;坚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更加突出引导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加大土地、金融、税收等调控政策执行力度,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倡导梯度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同时,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进一步改革完善土地出让方法,抑制住宅用地价格过快上涨。区位条件合适的住宅用地出让,要明确套数、套型面积等控制性指标,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结合旧区改造、城市功能布局和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合理调整商品住房的布局,明确商品住房建设重点区域。
《规划》明确,将积极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在对现有的信贷和税收政策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有针对性地对首次购房、第二次购房中的改善性购房和投资投机性购房,制定并实行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的税收政策,支持和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扩大存量房交易规模 “十二五”期间,本市还将继续发展存量住房市场。通过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完善存量房交易网上备案管理,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措施,积极发展存量住房市场,扩大存量房交易规模,力争使存量住房与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的成交面积比例从“十一五”期间的1∶0.9扩大为“十二五”期间的1∶0.8。
此外,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管理制度,规范住房租赁行为,切实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安全的住房租赁关系。鼓励机构经营租赁住房的同时,完善户籍、教育和公积金等配套政策,促进居民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使“十二五”期间住房租赁面积和承租户数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市场监管方面,建立健全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经营全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实施房地产项目跟踪监测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信用档案制度,将企业资质、诚信记录与土地招拍挂挂钩。进一步完善房屋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市场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提高对住房市场的监管能力。大力整顿和规范住房市场秩序,加大对囤地不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预计开工建设和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6200万平方米、约92万套(间),分别约占新建住宅总面积的50%和总套数的60%左右;包括“十一五”期间开工结转项目在内,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左右。
其中,预计新增租金配租廉租住房家庭及筹措实物配租房源7.5万(套)户,累计约15万(套)户;新开工建设2000万平方米、新增32万套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十二五”期间,预计新增供应达到预售标准的共有产权保障房25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明显改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同时,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和转化等方式,预计开工建设和筹措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10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间)。规划期内,预计新增供应达到竣工交付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900万平方米、约18万套(间),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方面,计划开工建设动迁安置房32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
加大旧区改造方面,中心城区完成350万平方米左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动迁居民约15万户;继续扩大旧住房综合改造范围,预计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和维修5000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农民宅基地的置换。力争完成8.5万户农民、45平方公里的宅基地置换,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新的战略空间。
《规划》明确,本市还将结合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产业园区的建设,积极创新思路、开展探索试点,稳妥推进定区域、定对象、限房价、限交易的特定限价商品房建设和供应;有序实施特定区域“先租后售”保障性住房政策,以促进产城融合、提升区域功能,解决青年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