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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发布《2011年供电检查整改情况通报》

加入日期:2012-5-18 20:26:10

  为保障居民用电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供电市场行为,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将2011年供电检查成果落到实处,电监会于2011年11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除西藏)内开展2011年供电整改检查,并发布供电监管报告,责成供电企业进行整改。近日,电监会又发布了《2011年供电检查整改情况通报》。

  2011年,电监会从215家受检供电企业中,查出各类问题492例,完成整改459例,占问题总数的93.3%;未完成整改33例,占问题总数的6.7%。

  从整改情况看,各供电企业高度重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收效较为明显。但是,部分供电企业在2011年供电整改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受检供电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完成整改;部分未受检供电企业未能全面对照《办法》要求与受检供电企业同标准开展整改。

  2011年供电整改检查中,电监会抽取北京、山西、江苏、湖北和广西五省(市、自治区)开展重点抽查,累计发现问题119例,涉及供电企业13家。

  供电能力方面,主要表现在部分供电企业配电网建设滞后,运行方式不合理,制约供电能力。如山西太原供电分公司、广西崇左水电公司等5家供电企业部分变电站为单电源或单主变运行方式,存在停电风险。

  供电质量方面,主要表现在供电可靠性和电压质量管理不规范,统计数据不准确、不真实,有的甚至存在造假现象,供电质量有待提高。如湖北宜昌供电公司存在电压监测点现场数据与电压合格率统计系统中显示数据不一致现象。

  供电服务方面,主要表现在业扩报装管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供电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如江苏南京供电公司部分用户业扩工程流程倒置,存在供电方案答复单无用户签收现象。

  供电市场行为方面,主要表现在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供电市场行为不规范,主业和关联企业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如北京市电力公司的SG186报装业务流程中显示,高压用户供电方案的确认和答复由关联企业北京京供塔园电力工程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供电成本方面,主要表现在成本核算不规范,多列供电成本,影响供电成本真实性。如湖北襄阳供电公司2010年12月工程成本列支在建工程招标费48,504.62元,编制记账凭证无原始记账依据,不能真实反映招标工程事项及招标费用标准,2010年12月生产成本列支安全工器具计入输配电成本\低值易耗品摊销,金额211,088.88元,该项业务核算的记账凭证无原始凭证,上述两项业务处理由于缺乏原始依据,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

  根据全国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电监会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要求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当地电力监管机构。并责成未受检供电企业要根据检查发现问题同标准开展整改。对于整改期限内拒不改正的,电监会将依据《供电监管办法》中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来源电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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