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6月8日晚间发布关于委托贷款业务展期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11年6月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南通麦之香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香溢租赁以自有资金5500万元人民币委托中行海曙支行贷款给南通麦之香,委托贷款期限为2011年6月9日-2012年6月8日,委托贷款年利率达21.6%。 2012年6月7日,经协商,上述委托贷款展期至2012年12月7日。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