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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瞒报“两宗罪” *ST锌电遭通报批评

加入日期:2012-8-14 6:19:47

⊙记者 徐锐 ○编辑 阮奇

在*ST锌电被迫“交代”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诸多违规问题后,监管部门的“罚单”随之而至。

本报今年6月13日曾刊发文章指出,*ST锌电募投项目“电锌资源综合利用投资项目”早在三年前便已建成,但因存在“未批先建”问题而遭环保部门处罚至今不能投入生产,而公司基于自身利益考虑故意隐瞒了上述事实。对此,*ST锌电在6月20日所发公告中承认云南省环保厅已责令公司停止上述项目的试生产工作,但同时“狡辩”称,该募投项目主体工程的确于2009年4月竣工,此后一直在进行试车调试,直至2011年年底募投项目的整个收尾工作和工艺流程的调试工作才全部完毕。

孰料,*ST锌电的上述表态,如今成为监管部门认定其违规行为的“有力证据”。

记者最新获悉,深交所日前已对*ST锌电及公司三位高管作出处分决定。经交易所查明,*ST锌电主要存在两大违规行为。首先,公司在《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投资14577.50万元建设的募投项目“电锌资源综合利用投资项目”于2009年4月达到可使用状态。但根据*ST锌电今年6月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一直对该项目进行间断性地试车运行,直至2011年底该项目的整个收尾工作和工艺流程的调试工作才全部完毕。故公司在《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的募投项目建设进展相关情况不准确。

其次,云南省环保厅2010年1月对*ST锌电在未获环保批文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电锌资源综合利用投资项目”并投入试生产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公司停止该项目的试生产,但*ST锌电未及时披露该事项。

深交所认为,*ST锌电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许克昌、总经理杨建兴和董事会秘书喻永贤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基于此,深交所遂决定对*ST锌电及上述三高管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受锌锭下游市场消费不景气、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ST锌电业绩已连续两年亏损,且今年上半年再度亏损6877万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而上述募投项目迟迟不能投产无疑进一步加剧了公司的经营压力。公司相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该募投项目6月11日已获环保部的拟批项目决定并挂网公示,但至今仍未收到环评批文,据此仍不能投入生产。而记者注意到,与其同批次公示项目中的大多数已于今年7月获得了环保部的正式批复,这是否意味着其项目在审批环节又出现了某种变数?

*ST锌电堪称云南曲靖市的“污染制造大户”,曲靖市环保局今年7月24日披露的《2011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显示,曲靖市去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共13.1272万吨,其中*ST锌电以7.9万吨的废物产生量位居首位,远远高于第二位1.41万吨的废物产生规模。

(上海证券报 徐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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