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的主要措施 8月2日,国土资源部召开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情况新闻通气会。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的主要措施。
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是优化利用土地资源、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有效途径。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护高度重视。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2012年3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再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任务,明确要求“经整治后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一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近年来,中央领导也多次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做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视察国土资源部时明确要求我们“在做好数量管控的同时,加强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
2012年的6月29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这个文件是国土资源部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就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监测、管理提出加强工作的具体措施,共6个方面、16条。《通知》的第一部分,主要是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对优质耕地的严格管控。着重要求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严控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第二部分,着重强调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通过建设手段全面提升耕地质量等级。第三部分,主要强调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把好补充耕地质量关。第四部分,主要要求推行“移土培肥”,做好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第五部分,重点要求持续开展监测评价,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动态变化。第六部分,着重提出组织领导和共同责任的要求。
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主要任务。国土资源部多年来综合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全面加强耕地质量的监测监管。1999年,国土资源部通过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工作,这也是继第一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摸清农用地数量和权属以后,对农用地质量进行的第一次全面调查。这项工作历时十年,全国共投入人力130多万,中央财政投入1.2亿多元,取得了报告、图件、数据库、数据表册、影像资料和标准样地实物等一系列丰富成果,也是第一次全面查清了我国耕地质量等级及其分布状况,实现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的统一可比。这也是国土资源领域完成的一项重大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科技创新工程,拓展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科技基础。正是因为有了这项基于十年调查的家底性的基础成果,全面支撑了耕地保护水平的新的提升,耕地保护从此进入了数质并举的新阶段。
2011年底,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耕地质量等级成果的完善更新工作,要求按照最新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对新增耕地和整治耕地开展补充调查,补充、更新有关属性数据,重新计算并确定耕地质量等别,形成与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一致的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该项工作计划于2013年全面完成,届时将形成全国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本底数据,将更好地全面支撑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
目前,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提升耕地持续增产保障能力的综合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管护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据介绍,国土资源部下一步工作总体目标是:全面查清全国范围内的耕地质量等级状况,掌握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动态变化情况,保持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数据的现势性,逐步建立土地数量、质量、权属统一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此,国土资源部将定期开展耕地质量等级成果的全面更新。今后,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定期开展一次基于数量全面调查的系统性质量评价,即依据当时最新的土地调查成果,采用两项国标:《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对所有现状耕地的质量等级进行全面更新调查评价,建立县级、省级、国家级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并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建立耕地数量质量一体化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另外,每年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评价与监测。(黄林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