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中报披露,截至上半年末,对外担保总额高达13.37亿元,占当期末净资产的82%,且全部是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合营、联营公司和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同时,前述数据是该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担保实际提款额,如用可提款额计算,这一数字将更令人乍舌。其关键问题在于,京投银泰对外担保涉嫌严重违规。
根据京投银泰中报披露,自今年初到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5月11日)时,京投银泰新增四笔对子公司的担保(见附表).
京投银泰对外担保13.37亿元或涉嫌违规 width=316 height=186 src=http://img1.gtimg.com/finance/pics/hv1/121/134/1145/74487916.jpg>
据这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显示,湘诚壹佰和宁波外贸去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4%和85.1%,均超过70%,属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下称“《通知》”)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的担保对象范围。
京投银泰是否遵守了《通知》中的这一规定呢?
记者翻阅了京投银泰近两年来的公告发现,惟一可以作为这四笔对外担保解释的是在其《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称《资料》)中提及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11年公司本部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
关键是,这20亿是如何分配的呢?如果京投银泰为负债状况良好的子公司进行担保自然无可厚非,但事实并非如此,仅从上述四笔担保中就不难发现,京投银泰的被担保对象主要是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京投银泰在《资料》中并没有详细列出各被担保对象具体的资产负债以及运营状况,仅用一个总额20亿的审批授权就为董事会省去了“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将股东们置于了“了解公司具体对外担保情况”之外。
另外,根据《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2年5月11日,京投银泰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10.59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的60.32%,已经超越了“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这一“高压线”。而京投银泰并未向股东大会披露这一担保状况的改变。
如此看来,《资料》中一个草草的“20亿”让京投银泰的管理者们轻松地在这些“高压线”间任意发挥,结果就是其对外担保总额一路攀升。
除了针对相关对外担保的规定打出“擦边球”,京投银泰在运营中也存在违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在京投银泰于2012年4月28日披露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总第58次)会议资料》中,京投银泰计划在2012年对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京投置地”)的最高担保额度为6亿元。
但记者在京投银泰2012年中报中发现,截至2012年6月31日,京投银泰对京投置地有两笔担保,分别涉及京投置地在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的3亿元二年期借款,和在华夏银行北京姚家园支行的4.2亿元期借款。两笔担保总额为7.2亿元,已经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6亿元最高担保限额。
如此看来,在对外担保这一问题上,京投银泰的管理者们在实际操作中根本就无视股东大会的决议。也许是发现了这一漏洞,京投银泰在2012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八届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2年融资总额、借款及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并将于2012年9月17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这一议案中,京投银泰将对京投置地的最高担保额度提高到8亿元。如果股东大会通过这一议案,京投银泰将为其管理者在经营中的违规操作盖上了一块“遮羞布”。
京投银泰目前对其子公司的借款担保主要集中在京投置地、湘诚壹佰和宁波外贸这三家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0.9%、82.4%和85.1%。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加上连续发生的借款担保不禁让人产生怀疑,其中的一家或者几家公司存在“以贷养贷”的问题,使公司运营风险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