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6日公布相关险资受托管理机构名单后,中国保监会昨日再就有关证券公司开展保险机构特殊客户业务报告事项以及保险机构参与特殊机构客户模式报告事项作出说明,这意味着保险资金正式推行以券商为主的交易结算模式。
保监会指出,证券公司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须向保监会提交资格条件报告,包括:上年末净资本在30亿元以上的证明材料;最近一期证券监管机构监管评价结果在AA(含)以上的材料;集中交易系统说明,要点包括系统交易效率、交易稳定性、交易安全性、交易品种覆盖情况、风控合规以及信息报告生成准确性等;客户资产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经纪业务内部控制、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营业部柜台系统权限管理等;接受保监会有关检查的承诺以及保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大众证券报》记者获悉,目前保监会已经陆续给符合条件并获得申请资格的券商下发批文,从搜集到的相关消息来看,通过审批的券商目前在10家左右,其中中信证券(600030)、海通证券(600837)、广发证券(000776)、光大证券(601788)和兴业证券(601377)已经确定位列名单之中。而记者也另外得知,目前一些暂时未收到保监会批文的券商依然在积极申请当中。
相关券商人士对记者透露:“其实这事在证券行业内部老早就在偷着做了,但凡觉得有点希望的券商都在积极跟各家保险公司接洽,都在为上述业务做准备,以防止等到自己有资格的时候蛋糕早已被其他先有资格的券商瓜分了去。”该人士补充道,目前太平洋(601099)保险、平安保险和人寿保险等大型保险公司尚未租用券商交易席位,成为各券商重点争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