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第2批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的通知交运发〔201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推进公路甩挂运输发展,提升道路货物运输效率,促进道路运输节能减排,根据《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交运发〔2010〕562号)的有关要求,部组织遴选了第2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现将经审查符合相关要求的推荐车型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第2批)
交通运输部
2013年1月14日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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