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针对中药材流通领域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中药材流通组织化现代化水平比较低的现状,商务部在中央财政支持下,从2012年开始,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把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电子化,形成“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
目前,2012年进行试点的保定、亳州、玉林和成都等4个城市,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都已取得积极进展,制度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和统一软件开发建设完毕,预计明年3月底前将实现覆盖8530个中药材市场内外经营者、35个种植基地、195个中药材经营企业、338个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20家医院和233个药店的目标。
2013年,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商务部选取甘肃、云南、吉林、湖南、河南、江西、广东7个省份继续开展这项工作。今后争取在“十二五”末实现覆盖全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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