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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04,738,236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4.64 |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振清先生。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杨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404,738,236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 | 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20,808,5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3 | 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 | 404,738,236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4 | 关于调整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有关时间节点安排的议案 | 404,738,236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因议案二中的交易对方杭州银泰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泰”)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的关联人沈国军先生,故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银泰现持有公司股份183,929,736股,占股比24.83%。本次股东大会中,中国银泰已回避表决议案二。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郝瀚律师、石易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附件
关于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备查文件: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来源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