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2月5日下发通知,拟对水运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清理。据悉,此次是交通部首次对水运法规进行全面清理,旨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对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有利于航运业的下一步发展。
通知要求,广泛征求本辖区港口企业和航运企业的意见,对与方针政策不一致、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与新形势不一致的内容,提出“立改废”的处理意见及理由。
交通部内部人士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清理涉及近300件水运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月底交通部将形成水运法规“立改废”初步意见,并制定下一步的水运法规“立改废”的工作时间表。
该人士介绍,在水运法规“立改废”中,“立”主要是针对交通部目前正在制定的《航道法》和《航运法》。其中,《航道法》11月初已经上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水运法规的修改、废止,则将结合下一步收集的意见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