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集团)的来函,丰原集团因经营需要于2013年2月28日办理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情况
参与交易的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交易数量(万股) | 购回期限 |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10 | 186天 |
二、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交易前持股数量
(万股)
比例
(%)
交易后持股数量
(万股)
比例
(%)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592.9053 9.72% 2882.9053 6.10%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丰原集团的意见行使;
(三)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丰原集团。
特此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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