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4月16日讯 尽管曾因业绩快报失准被交易所通报批评,宏达新材(002211)似乎仍未吸取教训。
宏达新材昨晚披露年报,公司2012年实现净利润368.43万元,同比扭亏为盈。而公司此前公布的业绩快报显示净利润为440.43万元,实际业绩缩水16%。
深交所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确保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若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公司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虽然宏达新材实际业绩与快报业绩的误差未超过20%,且公司净利润的绝对金额较小,但年报中透露的问题不止于此。
根据年报,宏达新材2012年营业利润为负,实现扭亏为盈主要依靠政府补助。年报中的数据显示,计入2012年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3962.53万元。而公司此前在业绩快报中称,2012年共收到应计入当期的政府补助3662.3万元,两者相差300万元。若剔除该项数据的影响,公司业绩误差的幅度将大大增加。
业绩快报失准对宏达新材而言已不是头一回。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当年亏损1925.75万元,但公司之前发布的业绩快报显示净利润为3149.58万元。对此,公司却未做任何解释,仅在与年报同日发布的董事会公告中表示了歉意。
针对宏达新材这种行为,深交所于去年8月份对公司以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德洪、财务总监史仲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全景网/陈丹蓉)
作者:陈丹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