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3-01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建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珊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欢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是 √ 否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无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刘建伟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08年6月25日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09年2月16日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09年2月16日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乌鲁木齐和谐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08年6月25日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陈宇
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08年6月25日
持续进行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刘建伟
作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008年6月25日
持续进行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刘建伟
1)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2)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所充实的业务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时,则本人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进一步要求,发行人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有限受让权;4)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2008年7月16日
持续进行
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否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对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严格遵守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13年1-3月
2012年1-3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2,595,589.17
121,994,245.27
1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25,399.06
4,418,745.83
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530,665.31
4,140,587.80
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809,177.39
-25,200,193.99
142.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4
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4
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9%
0.58%
0.01%
2013年3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980,221,804.92
942,204,327.15
4.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64,569,062.50
760,067,502.89
0.59%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2,131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刘建伟
境内自然人
17.12%
17,130,000
17,130,000
质押
8,150,000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59%
12,600,000
12,600,000
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59%
12,600,000
12,600,000
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30%
6,300,000
6,300,000
乌鲁木齐和谐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6%
6,000,000
6,000,000
丁守明
境内自然人
1.40%
1,397,030
1,397,030
陈宇
境内自然人
0.75%
750,000
562,500
肖冰
境内自然人
0.64%
640,000
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5%
547,065
0
蔡荣云
境内自然人
0.50%
502,149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300,000
丁守明
1,397,030
人民币普通股
1,397,030
肖冰
6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40,00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547,065
人民币普通股
547,065
蔡荣云
502,149
人民币普通股
502,149
马喜军
484,522
人民币普通股
484,5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484,522
人民币普通股
484,522
上海真丝商厦有限公司
440,102
人民币普通股
440,102
李蓓
323,701
人民币普通股
323,701
林国生
230,160
人民币普通股
230,16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前10名股东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与乌鲁木齐和谐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肖冰先生为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股东、副董事长陈宇为深圳国创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董事长;除此之外,前10名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形;
(2)对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本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384.72万元,比期初数下降32.87%,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收到出口退税款所致。
2、在建工程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0万元,比期初数增长84.16%,主要原因是支付光明工业园工程款所致。
3、预收款项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8.86万元,比期初数增长62.16%,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和而泰智能控制国际有限公司预收货款所致。
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9.0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6.3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因当期免抵税额较上年同期下降87.66%,导致应缴城建税同比下降87.78%;应缴教育费附加同比下降87.93%;应缴地方教育附加同比下降87.53%。
5、财务费用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28.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9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汇兑损失同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7.8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3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政府补助款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杭州和而泰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盈利较上年同期增加41.44万元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600.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2.89%,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应收帐款的催收力度,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长16.51%;另外,报告期内收到出口退税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25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42.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8.1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授信、借款、承兑合同
(1)2012年4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12年深高新企综额字001号《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约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本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贷款需受托支付,受托支付触发金额为500万元,授信用于采购原材料。期限自2012年4月26日至2013年4月26日,适用于人民币贷款和汇票承兑业务。
依据该合同,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3年深高新企业综承字015号的《承兑申请书》,并于2013年01月28日向该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共39张。其中,期限自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7月28日35张,票面总额为人民币4,491,504.60元;期限自2013年01月28日至2013年4月28日,票面总额为人民币1,205,427.68元。
(2)2012年9月28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BC2012092900001066的《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约定,该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总额度。合同有效期间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3年9月28日。
依据该合同,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C1779172013880198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书》,并于2013年02月28日向该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43张。其中,期限自2013年02月28日至2013年08月28日,票面总额为人民币7,929,306.03元;期限自2013年02月28日至2013年05月28日,票面总额为人民币1,461,401.79元。
(3)2013年01月21日,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10201312070的《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约定,该行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总额度,其中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银行承兑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国内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国内信用证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间自2013年01月21日至2014年01月20日
依据该合同,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YCD2013C03-1《银行承兑协议》,并于2013年03月31日向该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30张,期限自2013年03月31日至2013年09月29日,票面总额为人民币5,125,913.80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59.7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32.21
所得税影响额
-485.6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9.88
合计
-5,266.25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
至
30%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556.84
至
2,023.89
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556.84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凭借产品和技术的突出优势,使得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建伟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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