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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16: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北一路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苗通先生
6、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 195,363,4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424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5,064,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1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9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5,11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26%;反对188,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66%;弃权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8%。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5,11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26%;反对188,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66%;弃权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8%。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95,11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26%;反对188,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66%;弃权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8%。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5,11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26%;反对23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81%;弃权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3%。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6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487%;反对277,3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419%;弃权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3%。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杰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11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26%;反对188,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66%;弃权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8%。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114,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26%;反对188,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66%;弃权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其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67,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487%;反对293,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504%;弃权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9%。
五、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春辉、王鑫睿
结论性意见:世纪华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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