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1,02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3 年5月20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及公司总股本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为5,0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8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10]75号)同意,公司于2010 年3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680 万股。
2011年5月10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66,8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计13,36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计33,4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计33,400,000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6,800,000股变更为100,200,000股。
2012年4月18日,公司以定向增发方式向55名激励对象授予2,940,000股限制性股票并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3,140,000股。
2012年11月19日,公司向杭州中恒投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投资”)等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新增23,654,595股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03,140,000股增至126,794,595股。
2013年4月15日,公司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并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7,124,595股。2013年5月6日,公司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54,249,190股。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74,030,99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于2013年4月11日上市流通,并对该部分股份分别追加限售承诺(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份解除限售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追加承诺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变更股份性质的手续后于2013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完成股东股份性质变更的公告》)如下:
1、控股股东中恒投资承诺,自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5月18日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出售该部分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国锭先生承诺自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5月18日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出售该部分股份。
3、包晓茹女士承诺自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5月18日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出售该部分股份。
4、朱益波先生承诺自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5月18日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出售该部分股份。
5、中恒投资、朱国锭先生、包晓茹女士和朱益波先生还承诺:如违反本承诺,其减持股份所得将全部上缴上市公司。
在承诺期内,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遵守上述各项承诺;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5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1,0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599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冻结股份数量
备注
1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0,194,862
82,350,000
13,000,000
2
朱国锭
31,986,146
30,000,000
0
朱国锭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
包晓茹
7,500,000
7,500,000
0
4
朱益波
1,170,000
1,170,000
0
合 计
140,851,008
121,020,000
13,000,000
说明:公司201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中,向标的资产出让方之一的中恒投资和朱国锭分别发行了8,922,431股和993,073股股份,该部分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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