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3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11:00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29楼会议厅
(四)会议期限:半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议程
(一)审议《关于设立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简介》)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股)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5:30前收到为准。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31楼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时间: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五、其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潘尉、江宝莹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传真:020-28828899-82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范围及期限: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设立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为子公司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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