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晚间,亚泰集团公告称,公司自2009至2012年度收到财政补贴和税费返还5.2亿元,均取得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所获1080万元奖励资金符合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相关政策。而吉林省舒兰市亚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并非公司关联方。
据悉,近日,部分媒体报道了亚泰集团四年吃“财政饭”5.2亿元、黑龙江省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吉林省舒兰市亚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获得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事宜。报道主要内容为,根据近日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黑龙江省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吉林省舒兰市亚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中,在不符合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申报的条件下,分别违规获得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1080万元、123万元。
针对上述传闻,亚泰集团认为做了上述澄清。公司认为,2007年亚泰哈水已对落后水泥产能的4条生产线及所属设备进行拆除。但2007年至2011年期间,由于奖励资金始终未拨付到位,亚泰哈水连续三年对该奖励资金项目进行了补报,并于2012年分三次合计获得1080万奖励资金,符合相关政策。而吉林省舒兰市亚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在股权、资产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