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银行”)签订了以下基金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花旗银行将于近期开始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162203
2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62204
届时,投资人可通过花旗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具体上线日期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有关详情请咨询花旗银行客户服务热线 :个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830-1880,机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820-1268,或登录花旗银行网站www.citibank.com.cn;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010-6655566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了解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 日
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基金调整约定收益率的
公 告
根据《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A)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聚利A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1.3×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其中,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聚利A每个季度初调整约定基准收益率,调整方法为取上季度末最后5个工作日的五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1.3(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鉴于2013年第2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的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为3.4071 %,因此聚利A 2013年第3季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4.42923%(=1.3×3.4071%)。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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