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皇甫嘉 曾建7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微博)》刊发报道《
恒泰艾普两高管涉嫌违规减持 瞒天过海1年后曝光》。当日,
恒泰艾普董秘杨健全书面致信本报记者,表示这两位高管属于公司技术人员,对业绩预告内容并不熟知,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看,不构成实质性的违规。记者最新获悉,深交所目前正就上述事项向上市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在
恒泰艾普首发限售股解禁之后,多位高管于2012年3月14日至20日之间(即窗口期前五个交易日)集中减持386.63万股,减持完毕之后,4个月内公司股价便遭腰斩。
深交所正了解相关情况/2012年3月31日,
恒泰艾普发布去年一季度业绩预告,但在当月21日,公司两位副总经理秦钢平、杨绍国先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98.23万股,套现2333.94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秦钢平、杨绍国两人的减持时点恰好位于不能减持的窗口期内,故涉嫌违规减持。在首度与
恒泰艾普的沟通中,董秘杨健全坚称上述“前10日”应该包含业绩预告当日,所以不算违规。昨日 (7月11日),杨健全书面致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上述情况进行了详细解释。杨健全表示:“我们(公司)理解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7.13中关于业绩预告10日内为2012年3月22日至3月31日,如果仅考虑大宗交易的时间,公司完全可以在4月2日进行盈利预测公告以规避相关问题。”信中强调道:“秦钢平、杨绍国系分管母公司本身的技术培训、综合地质研究的技术人员,对公司、分子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特别是合并口径的业绩预告内容并不熟知,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看,也不构成实质性的违规。”随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深交所了解到,交易所已知悉
恒泰艾普两位高管涉嫌违规减持的消息,目前就该事项正与上市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如果违规减持被认定,上市公司方面会遭受怎样的惩罚?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吴立骏指出,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精准减持后股价“腰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
恒泰艾普此次“减持门”背后,还有更多的疑问待解。资料显示,在201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窗口期”前一周,是
恒泰艾普自上市以来高管减持最集中的时段。深交所上市公司诚信档案显示,2012年3月14日至20日这5个交易日内,
恒泰艾普先后有5名高管减持共计386.63万股公司股份。以2012年3月20日股价大跌6.75%为起点,
恒泰艾普展开了一波惨烈的下挫之路,直到当年7月底股价跌至7.36元的低点才开始有所反弹,此时距离3月20日的盘中最高价跌幅已达50%。“到底是高管的集体减持导致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担忧,从而引起市场连锁反应?还是其中有不为人知的内幕交易?公司需要给中小股东一个说法。”某位不愿具名的投资者对记者表示。为此,记者再度联系了
恒泰艾普的董秘杨健全,他表示,“公司上市后首批限售股于2012年1月份解禁,高管套现是正常的生活需求,但的确可能影响到公司股价接下来的走势。”(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