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22,场内简称:鹏华丰利)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3日正式生效。
在本基金的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对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丰利B份额(基金代码:150129,场内简称:丰利债B)进行了认购。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之内(含三年)为封闭期,在此期间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丰利债B 的基金份额,但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基金份额。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后,才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自2013年7月19日起开始办理丰利债B 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通过场内、场外方式认购丰利债B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3年7月19日起可以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登记。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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