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3-019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13年6月27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7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不超过10个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020号公告。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拟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02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二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3-020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生产经营规模日益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不超过10个亿。该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人: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包含10亿元人民币);
3、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4、发行期限:一年,在注册有效期两年内滚动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最终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配售结果最终确定;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 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8、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替换较高利率的贷款;
9、发行授权: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之日起,在本期注册短期融资券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及财务部具体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二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3-021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08: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公司拟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 | 否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019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登记时间: 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 8:0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证券部
4、会议登记方式:本人现场登记或传真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8338010
13904670287
4、传真:0464-8338010
5、邮编:154603
六、备查文件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现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的委托人自行投票。
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把该议案下选定的选项后的 涂黑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以非涂黑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3-022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告知函》: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故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5月15日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因本次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故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此前本公司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义务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和履行。
特此公告。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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