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7月31日讯 大通燃气(000593)周三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通集团”)承诺:若新天投资主要资产金谷大厦1号楼地下一层的规划性质发生变化,变为可售房产并产生销售收益,大通集团将向公司支付新天投资11.93%股权相对应的投
资收益。
日前,大通燃气拟将持有新天投资11.93%股权以7000万元定价转让给控股股东大通集团,此事引起媒体关注,质疑该资产标的价值低估,且新天投资主要资产金谷大厦1号楼地下一层未纳入评估范围。
7月30日,大通燃气发布《董事会说明公告》予以澄清称,金谷大厦1号楼地下一层为非经营性配套公建,系不可售房产,并未出售。(全景网/柴冰)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08-01/62890827.PDF
作者: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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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燃气股份转让一事获大通集团承诺 |
加入日期:2013-7-31 21:2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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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全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