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8月20日电(记者沈洋 任鹏飞)房屋征迁工作被称为当今社会的“头号难题”,但却是城镇化进程中绕不过去的坎。以“不与民争利、阳光动迁、群众工作法”三原则为指导,江西省南昌市顺利完成了两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征迁工作。
“头号难题”难在哪
征迁难,有政府违规、与民争利、工作不实等原因,但被征迁户“多得一点”的心态越来越成为重要阻碍。
“每平方米实际补偿价总计约1.1万元,关起门来讲,这个补偿价你怎么看?”
“这个价格其实是蛮高的,但是如果能再多得一点就更好。”
这是南昌市白马庙社区一对被征迁户夫妻的对话。73岁的葛少彬是对话的男主人公,他家的房屋市场价为每平方米6000多元。尽管实际征迁补偿价接近市场价的两倍,但他妻子仍希望多补偿一点。为此,葛少彬和居民们多次到市政府上访。
“再多要一点”的心态使征迁工作困难重重。60岁的谢保水是南昌市青山湖区永人村村民,随着城市发展,昔日的村庄如今已位于城市中心,但他的房子仍属于集体土地自建房。“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补偿标准为何与国有土地上不一样?”谢保水觉得这很不合理,而且拆迁后全家人赖以生存的房租收入将大幅缩水。由于期望值过高,他跟政府僵持了很久。
“我们村一共有11户被征迁户。”谢保水说:“希望补偿多一点是我们这些人的普遍心态。”
南昌铁路二小教师涂波的房子只有46平方米,一直盼着通过拆迁改善居住环境。但他坦言,真正到签征迁协议的那一天,“还是不想签字,希望补偿再高一点。”
这三位的心态是众多被征迁户的缩影。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呢?
三原则破解“征迁难题”
“被征迁户有上街堵路的,有威胁跳楼的,也有抱煤气罐准备炸的,其他城市遇到的问题在南昌轨道交通征迁过程中都遇到过。”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王文涛说,但这些问题都得到解决,关键就在于坚持了三个原则。
—不与民争利。被征迁户可以自由选评估公司,只要具备合法资质的公司评估出来的价格政府都不干预。
南昌市还规定,如果被征迁户只有一套房子,不足36平方米的按照36平方米予以补偿。被征迁户蔡辉的房子约27平方米,且只有一套房子,符合上述规定。
—阳光动迁。“轨道交通1号线是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南昌市启动的第一个征迁项目,也是我从事房管工作以来最透明的征迁项目。”南昌市东湖区房管局党委书记李荣君介绍说,为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各征迁片区都建立了征迁范围、补偿、安置、特困群体认定“四公开”制度,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此外,每个征迁片区都成立了征拆安置监督小组,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拆迁户代表等为廉政监督员,对征拆全过程实施监督,变“代民做主”为“让民做主”。
—群众工作法。青山湖区胡坊镇副镇长胡国根负责被征迁户意见最大的永人村征迁工作,已记不清吃了多少闭门羹。在限期拆除的那天,被征迁户谢保水一时冲动,抱起煤气罐抵制。但在胡国根的劝说下,他最终放下了煤气罐,选择了同等面积的商品房补偿。谢保水说:“尽管不是门面房,但也是有产权的居民楼。镇里的干部们也真是不容易,我同意拆迁了。”
和谐征迁对提升政府效能的启示
去年结束的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征迁实现恶性群体性事件、极端个人事件、恶性阻工事件三个零发生。今年4月启动的2号线征迁,上访率比1号线降低90%,南昌市民支持轨道交通建设的氛围已初步形成。
—只有让利于民,才能得到群众支持,才有提升政府效能的基础。王文涛说,轨道交通建设是为了改善群众出行,为城市发展赢得空间,不宜在补偿标准上与群众过多计较。多次上访过程中,被征迁户葛少彬看到了政府确实在让利于民,他逐渐从不理解转变为支持征迁,帮助干部一起做其他被征迁户的工作。
—只有各级政府上下合力、部门之间积极联动,才能保证政府效能提升。“征迁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被征迁户的每一个诉求,都能通过乡、区两级政府及时上报指挥部汇总,最后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调度解决。”毛顺茂说,轨道交通征迁过程中市区乡三级政府形成合力,市直各部门相互联动,极大地提升了政府效能。
—敢啃硬骨头,为城市发展赢得关键机遇,才能实现政府最大的效能。在宜黄拆迁自焚事件、因拆迁矛盾导致的抚州市临川区政府爆炸案后,以及十八大召开前的关键节点上,南昌轨道交通征迁工作往后拖一拖的理由很多。但王文涛说,要赢得发展机遇就必须要啃硬骨头,因为像南昌这样的欠发达城市等不起。
作者:沈洋 任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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