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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更正公告

加入日期:2013-9-28 20:57: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调整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有误,现公司已与浦发银行、国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更正前:公司已在浦发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1040154800002676,截至2013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 82,457,916.40 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为 457,916.40 元,理财账户余额为 82,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如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经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方可使用;除此之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更正后:公司已在浦发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1040154800002676,截至2013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 92,518,015.82 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为 457,916.40 元;利多多B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10,060,099.42元;理财账户余额为 82,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如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经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方可使用;除此之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除上述情况外,《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7日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