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调整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黄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有误,现公司已与浦发银行、国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更正前:公司已在浦发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1040154800002676,截至2013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 82,457,916.40 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为 457,916.40 元,理财账户余额为 82,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如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经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方可使用;除此之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更正后:公司已在浦发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1040154800002676,截至2013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 92,518,015.82 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为 457,916.40 元;利多多B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10,060,099.42元;理财账户余额为 82,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如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须经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方可使用;除此之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除上述情况外,《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27日来源《证券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