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月23日讯,据上交所消息,鹏博士(6008040.SH)两大股东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秦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对其一致行动关系及相关权益变动情况进行信息披露,上交所决定对鹏博士上述两大股东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减持鹏博士股份4657.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8%),减持后持有4.57%的鹏博士股份。在上述减持的同时,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将37016万元借给上海秦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由后者利用该借款买入鹏博士34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
上述两大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两者当时合计持有鹏博士共7.12%),但两者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对此一致行动关系及相关权益变动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秦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发稿:李雪/古美仪 审校:胡庆 |